“夯先生是谁?你清不清楚?”
听到这个问题,穿着羽绒服牛仔裤的那个男人双腿开始发抖。他意识到,自己的双面人生被眼前的警察发现了。
他就是夯先生。当然,这是他的网名。现实中,以真实名字生活的他曾留学海外,在一家外企做大中华区销售总监,年薪百万,已经结婚,有一个年幼的孩子,网上还能查到他出席一些高峰论坛的新闻。
背着“夯先生”身份的他,则是一百多部性爱视频里,那个有大面积文身的男主角。夯先生是一名搭讪高手,结识了很多年轻女子并与之发生性关系。他偷拍下与一些女子的亲密过程,放到网上售卖。
2018年1月,警方赶到夯先生位于上海某金融大厦的公司,将其抓获。而在被捕前一天,夯先生还约了一位女性到宾馆,偷拍下全过程。
在警方查获的相关设备中,发现了三只偷拍器,都非常小,有两个长宽只有1.5厘米,和手机镜头差不多,方便隐藏,很难被发现。
夯先生被捕后,侦办此案的浙江丽水网警又相继查获了“秦先生”等偷拍、制作淫秽视频的团伙,也捣毁了设在境内的相关论坛。但对愈演愈烈的偷拍行为来说,这些还只是极特殊的个案。摄像头工艺技术变得越来越先进的当下,给很多有偷窥欲、偷拍情结的人提供了极大便利,他们把摄像头安置在酒店、民宿或者其他可能拍摄到女性的公共场合,满足自己心理或者经济上的企图。有些人还彼此联系,像夯先生和他的同伙一样,形成了一个又一个偷拍产业链条。
01.大神落网了
至少在2015年,夯先生就上网看一些偷拍视频了。据他后来供述,一开始,自己只是浏览,后来觉得他也可以拍。由于工作原因,他出差频繁,出入机场、饭店时,经常见到一些年轻女子并与之搭讪、聊天,甚至发生性关系。夯先生购买了拍摄设备,也开始制作这类视频。
遇到要偷拍的女性,他通常会趁对方洗澡时,把偷拍摄像头放在桌子或茶几的角落,正对着床铺,摄录下整个过程。起初,他会对一些视频进行打码,编辑,再传到网上。一开始,他只是在聊天群里分享,像是分享战利品一样。得到了很多网友肯定和表扬后,夯先生心理得到极大满足。后来,他注册了色情分享网站91pXXX的账户,开始在上面分享、售卖这些偷拍的视频。
那些被偷拍的女性,自然对此一无所知。据央视报道,夯先生给视频中的自己打上厚厚的码,女性却常是露脸的。有女性后来经朋友提醒,发现了自己的视频,因此遭受巨大的心理压力。
“有些女孩通过朋友在网上看到她们的不雅视频。”浙江丽水网警胡淞宇说,警方办案过程中,接触过一些受害者,“她们听到的时候,第一时间想自杀的都有”。
在色情网站上,这类视频大量流传。单是丽水警方,顺着线索,就陆续抓捕了“夯先生”“秦先生”“信哥”“仓本C仔”“呆哥”等大神级的人物。他们之所以封神,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其拍摄的视频质量好,数量大。
更令人不安的是,这种偷拍正变得越来越普遍。媒体上不断爆出在酒店、民宿、试衣间、出租屋、厕所,甚至自家浴室遭到偷拍的新闻。一对北京情侣去苏州主题酒店开房,之后男方发现网络上流传着两人的视频,浏览量已经超过四万,“女朋友多次提起不想活了”。广西女孩被偷拍三年,对方甚至通过QQ直接发来她的私密照片。也有受害者,在百度网盘看到自己一年前入住过秦皇岛炫煌亿生宾馆后的视频,对比后他才发现,偷拍不止发生在他这一个房间,而是多个房间,其中一个装修成白色的客房,2017年全年都在偷拍,受害人也已达百余人。
安装摄像头成本也很低廉,一个装有摄像头的烟雾感应器售价是680元,花199元就可以在某个情侣酒店开一间房,试衣间、公共厕所则可以免费进入。偷拍者就像垂钓客,布下鱼钩,等待着隐私画面出现。猎到不错的内容,就剪辑、上传、销售,动动手指就可以卖个好价钱。
哪怕逃开那些可能被人做手脚的公共空间,家中也不见得安全。在摄像头越来越普遍的当下,有关部门曾多次发布关于智能摄像头的安全隐患,很多家用摄像头存在漏洞,或者使用者没有修改密码,很容易被人攻破。个人生活因此成了他人偷窥的对象。此前据央视报道,只需花上500元,就可以买到摄像头的直播地址,围观人们的真实生活,很多摄像头更是直接对着床铺。
几乎无法统计到底有多少人遭到偷拍,又有多少视频流落于网络。不过,从一些报道出来的案件中,可以看出一些端倪。2019年3月7日,公安部新闻发布会通报,济宁公安机关日前打掉一个偷拍团伙,他们在宾馆客房安装摄像头,偷拍宾馆房客,并在网上出售观看账号。单是这一起案件,查获的视频就高达10万余部。
02.偷拍视频链条
91pXXX的服务器架设在国外,中国警方无从处理。虽然夯先生这些大神已经落网,但这个网站依然在运转着。有数据显示,91XXX现存影片7万部,日更新超过50部,大多数是自拍或偷拍。
庞波就是这个网站的资深用户,几乎每天都会逛包括“91”在内的色情分享网站。他厌倦了欧美日韩第三方制作的专业影片,而偏爱那些偷拍的内容。虽然这些视频总是角度单一,但偷拍器安装在烟雾报警器等地方,形成偷窥视角,这让他感到刺激。
“就像喝多了工业啤酒,就开始喝精酿了。”庞波轻描淡写地说。
偷看他人的隐私画面,一直以来就存在于各种文化当众。上海社会科学院青少年研究所徐浙宁在其《偷窥》一书中认为,这种嗜好中有一种控制欲:“被偷窥者是视觉客体,主体操控着客体”。
这种操纵感会给偷窥者带来极大的刺激。庞波接受本刊采访时如是描述那种感觉:窝在自家安全的卧室里,隔着屏幕窥视他人最私密的行为,观看这样的内容“远近合适”,既能近到让自己足以感受真实性,又足够远,不会与那个现实中的姑娘发生共情,不会担忧如果她发现自己被偷拍将产生多么糟糕的情绪。
心理学一般认为,人有80%以上的信息来源于视觉,而男性比女性更容易接受视觉的性刺激。既然有需求,就必然会有人想尽方法去满足。一条黑色的产业链连接了偷窥者和受害者。
夯先生在“91”发布视频后,不断收到网友询问,是否愿意售卖其拍摄的视频,看到可以牟利,他找到一位在美国的中国人合作,将视频打码、加密后,由其上传到网上售卖。国内另一位外企工程师,因为夯先生的偷拍视频成为其粉丝,也加入夯先生的团队,为其处理相关账务问题。
除了这类淫秽网站,很多人还可以通过微信、QQ的微商,购买到偷拍资源。有卖家表示,视频单部的价格是9.8元,10部打包则是48.88元。买家还可以花288元成为永久会员,每天获得更新的视频资源。
随着链条发展,也逐渐产生了中间商。在圈子里,他们被称作“种爷”,据《广州日报》报道,“种爷”不制作内容,他们只是负责与色情网站联系,提供偷拍者提供的视频。他们更像淫秽视频的二道贩子,从制作者手中收购视频,再加价卖出。色情网站对内容进行评级,根据“质量”高低支付报酬。画面清晰程度、女主角是否露脸、身材是否火爆,都成为评定内容质量的要素。拿到报酬后,“种爷”再根据偷拍团队成员的贡献进行分配。
大多黄色网站对这些视频的收购价格有“行规”,通常在2到5元不等。尽管价格低廉,不过可以把一份资源卖给多个下家。如果内容足够好,也有一些服务器架在国外的大型网站高价收购,视女主角的美貌程度,几百几千元不等。
在这条黑色产业链之中,能生产“高质量内容”的制作者高居产业链上游。夯先生显然就属于这一类。据检方调查,夯先生制作的视频价格每部200元,买五部送五部,全套视频统一价4000元。而最终,他拍摄的视频共卖了60余万元。
丽水警方抓捕的另一名“91大神”“秦先生”,也从中获益很多。据警方介绍,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网名“秦先生”的男子销售淫秽视频 23个、淫秽图片134个,以“小鲜肉”名义销售淫秽视频 65个、淫秽图片122个。
如同夯先生一样,“秦先生”乍一看也是个体面的年轻人,鼻梁高高,总穿窄裤腿牛仔裤,开一辆宝马Z4。他制作视频的方式与夯先生类似,以交往恋爱的名义约会女生,通过偷拍器偷拍或手机拍摄性行为,再剪辑制作成视频,上传到色情网站。
当“秦先生”在91声名鹊起,他感觉视频卖给网站并不值得。比起只做一个内容提供者,自己构建平台更加有利可图。
2018年3月,秦先生找到房某,制做了宣传、销售淫秽视频的网站。两个月内,这个网站就让秦先生赚了10余万元。而从2015年成为网上的“秦先生”开始,直到2018年被丽水警方抓获,他已经非法所得64余万元。
03.“这个你懂的”
在夯先生、秦先生决定加入偷拍“事业”的过程中,最容易解决的问题大概要属获得偷拍设备了。硬件技术的发展使得摄像头正变得越来越小巧、隐秘。在淘宝,“微型摄像头”“针孔摄像头”被屏蔽,但你依然可以通过搜索“摄像头”“小型摄像头”,找到那些功能强大的产品。
很多店铺的产品描述中,商家会强调夜视清晰,无须布线,充满电可以连续录像4个小时,一年超长待机,人体感应触发,支持远程回放下载、夜间不发光,只有一元硬币大小。
另有一些商家的官网上,有更适合偷拍的产品,最小的纽扣摄像头,宽1.1厘米、高2.0厘米、厚0.6厘米,产品介绍暧昧得很,“体积小意味着隐蔽性好,这个你懂的”。
而伪装摄像头,可以出现在各种常见物品上,比如打火机、纽扣、烟感、挂钟、相框上,统统支持远程直播。一款挂钩镜面摄像头甚至宣称是无孔镜面,根本无从发现是摄像头,售价是780元,只要拨打电话或者添加客服QQ,就可以直接购买。本刊记者与其沟通时,客服还贴心地给了记者一个名为“撸撸群”的QQ群群号。
2015年1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禁止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的规定》,微型针孔式摄像装置以及使用微型针孔式摄像装置的照相、摄像器材就在其列。不过,大多数微型摄像装置生产商,都无视了这则规定。
因其隐蔽性, 要发现这些摄像头并不容易。腾讯安全玄武实验室负责人于旸介绍,现在市面上能买到的反偷窥设备,原理是通过检测无线电定位摄像头。但针对不同的摄像头类型,反偷窥设备并不总是有效。
据他介绍,能用于偷拍的摄像头通常有三种模式,实时回传画面,录下内容后再回传,此外就是没有通讯功能的摄像头,需要人工物理取回。
这其中,实时回传的摄像头可以通过无线电信号定位,这些可以通过无线反偷拍设备检测到。但随着反偷拍设备升级,摄像头生产商也在与之斗争中找到窍门,它们可以在录制内容后,挑一个时间全部回传。比如一些被安装在酒店的摄像头,它可以在录了24小时后,挑一个不会有人检查的凌晨时间,把内容发回。
而且,“任何摄像头,都可能泄露画面。笔记本电脑、手机、智能电视也可能,凡是有摄像头的地方,都可能成为隐私画面泄露的途径。”于旸说。
家用智能摄像头最有可能被偷窥者盯上。于旸提到,自打有摄像头,漏洞就出现了。“这很正常。”于旸说,在某些情况下,控制家用摄像头甚至不需要过于专业的技能。一个普通的程序员,都可以下一个软件,在网上自动寻找摄像头,突破那些使用简单密码的摄像头。
普通人也很难发现自家摄像头正替陌生人监控自己,“如果攻击者想不让你发现,你就很难发现。”于旸说,只有极偶尔的情况下,发现摄像头不受控制地自己转动,才能确认,它被另一个人控制了。
04.酒店自查
格雅酒店上海新华医院店的店长也开始为偷拍的事情操心起来了。他走进一间客房,手里拿着一个电子仪器,它只有半个巴掌大,中间是红色的LED激光灯,通过它,在黑暗的环境里,可以辨析疑似摄像头的反射红点。同时它也有无线探测功能。店长拉高探测器的天线,把检测范围调到最大——三十米。
在这间20平米左右的客房里,探测器的蜂鸣声尖锐地响起来。店长把探测器凑近手机,蜂鸣声变得更加刺耳。这是受到手机、WiFi等发射无线信源的设备的干扰。
这是一套隐藏摄像头探测仪。7月15日起,这家酒店母公司格林酒店集团开始为旗下所有酒店配备这种检测设备,且把“规范配置隐藏摄像头探测仪,客房内无隐藏摄像头”列为质检标准,纳入考核范围。按照质检要求,每家酒店至少需要配备2台专业的针孔摄像头探测仪,除了用于酒店员工定期检测之外,入住客人也可以随时向前台借用设备,进行自助检测。
按照事先培训过的标准流程。房内烟雾感应器、空调及电视遥控器、玻璃、抱枕、插座内,甚至沐浴瓶,都是需要检测的区域。
其负责人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格林酒店集团在中国有超过3000家酒店,每个酒店至少两台探测仪,总成本在100万左右。员工培训也是一笔投入。
之所以投入如此巨大,显然也是受到不断爆出的偷拍新闻影响。“这些严重侵犯住客隐私的行为,引起差旅客人对住店安全的担忧。”这位负责人说,虽然他们酒店还未发现偷拍事件,但偷拍行为显然给酒店业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山东济宁市破获的酒店偷拍案中,这个团伙就是在各地酒店非法安装摄像头,偷拍房客。他们通常会把摄像头安装在酒店吊灯、空调等隐蔽处,通过手机下载的智能摄像头APP软件收看回传画面,同时将回传画面中的裸体、不雅等镜头截屏发给下线代理,下线代理通过微信、QQ群发布截屏,吸引网民购买账号观看。
6月15日下午,在郑州游玩的黄先生和女友,入住了红专路与经三路口的玉泰酒店。在所住房间的电视机下方,黄先生意外发现五孔插座里有一个针孔摄像头。面对河南电视台记者的镜头,酒店负责人说:“郑州80%的酒店都装了针孔摄像头”。
这个数据显然有些夸大了。据郑州警方通报,后来,这位负责人因为“涉嫌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遭到10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不过,对很多酒店来说,偷拍确实已经成为一个绕不开的话题。格林酒店集团开始配备摄摄像头检测设备,并设立相关质检要求,也是酒店业遭遇偷拍压力的一个例证。
05.惩戒困局
最终,2018年7月31日, 被告人夯先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罪名是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偷窥并不成为他接受刑法惩罚的罪行。
接近过夯先生的律师张强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一般意义上的偷拍,通常不构成犯罪。除非是拿来传播,或者发侮辱性的东西。”庭审现场,几方的争议焦点是,夯先生哪些收入是通过传播贩卖淫秽物品所得的。被偷拍者受到的伤害,并没有成为量刑的依据。
这是偷拍泛滥下的最大困局。一位不愿具名的民警告诉记者,他们有时会接到被偷拍女性报警,也会进行调查,但最终只能对偷拍者行政拘留,这是受害人很难接受的结果。
2019年6月,刚刚参加高考的广西贺州市女孩卷卷,收到一个人在QQ上发来的视频和照片。视频的背景是卷卷家中浴室,她这才意识到自己被人偷拍了,其中一张还是初三时候卷卷在洗澡的照片。这意味着这个人的偷拍行为至少持续了三年。
卷卷选择了报案,但调查一直进展缓慢,直到她把事情发到微博求助,引发网络关注,当地警方才联系她,表示嫌疑人已经被抓捕。偷拍者是她家邻居,在过去三年里,她与恶的距离只有一百米。
据中新社报道,这个给卷卷带来巨大心理阴影的男子,最终因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偷窥偷拍泄露他人隐私,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八日处罚,因为该男子在国外色情网站上传过一个淫秽视频,根据相关法律条例同时行政拘留十二天,合并处罚二十天。
“中国大陆法律的有关对策显得有些滞后和薄弱。”中国社科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刘白驹分析道,中国第一部明文规定处罚偷窥偷拍他人行为法律是200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其中规定的行政处罚力度,“对于阻吓和惩治利用高科技影像设备对性隐私进行偷窥偷拍的行为,远远不够”。
早在2005年,刘白驹在担任全国政协委员期间,就在全国两会上提交相关提案,建议对刑法作出修改,增设“侵犯个人秘密罪”或“侵犯隐私罪”,把情节严重的利用现代化工具偷窥、窃听、偷拍、偷录他人隐私和传播偷拍、偷录他人隐私照片、录像、录音的行为,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侵犯个人秘密的行为列入其中。
事实上,技术发展带来的偷拍行为,在其他国家也曾引起惩戒困局。2001年,在美国纽约居住的斯蒂芬妮和男友发现,房间烟雾探测器里有一个微型摄像头,正对着他们的床。警方调查后认定,摄像头是房东安放的,一根视频线接到了房东的房间,警方还在房东房间里发现了偷录下来的视频影像。然而,根据当时的法律,通过窗户的偷窥行为才算犯罪,当时纽约州并没有监控私人住宅的规定,控方最后只能以非法侵入罪名起诉房东。
受到伤害的斯蒂芬妮自然无法接受这种结果,不断通过新闻界呼吁修法。之后,伴随着其他偷拍案件出现,人们终于意识到这类视频偷窥不只是侵犯隐私,而且是一种性犯罪。经过两年努力,防治利用新型监控技术侵犯隐私的“斯蒂芬妮法案”终于获得州议会通过。根据相关条文,其最高刑期为7年监禁,而且一旦被判刑,被告经释放后,还必须向纽约州的性犯罪登记处登记。
在刘白驹看来,偷拍已经是中国当下必须重视的问题。“视频窥阴虽然显得可笑或者愚蠢,却是比窃听更具侵犯性的行为。”他在《性犯罪》一书中写到,有些受害人试图通过民事诉讼维护权利,即便胜诉也往往难以获得足够补偿,“因为窥阴被告可能没有足够财富支付赔偿。实现正义的唯一途径,是追究视频窥阴者的刑事责任。”
律师张强也赞同这种说法,现行法律情况下,受害者确实几乎无法从偷拍者那里获得应有赔偿。本刊记者接触多位受害者后发现,因为“羞耻感”等问题,她们甚至不愿诉诸法律。对偷拍者的惩戒过轻,或者几乎无法进行惩戒,成了偷拍泛滥的最重要原因。夯先生若非传播、售卖那些视频,也不会入狱服刑。
张强曾多次见过夯先生,“他不是我们想象中那样的”,张强说,夯先生不符合人们对偷拍者的那种印象,猥琐、狡猾,相反,他身体健壮、阳光、体面。在人群中,他是一个不显眼的人,他可以是任何人。(应受访者要求,张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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